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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:将BIPV纳入绿色建筑验收标准
来源: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| 作者:pmodedae1 | 发布时间: 2015-03-13 | 1213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
(三)BIPV的行业规范、技术标准还有待完善。虽然住建部在2010年、2012年分别出台了《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》和《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》,但这两个文件主要是针对发电系统的规范,在设计、施工、建筑、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标准与规范仍不够完备,一定程度阻碍了市场推广。


(四)政策支持力度不足。2009年、2010年、2011年和2012年,国家分别给予BIPV每瓦20元、17元、13元和9元的投资补贴,但自2013年开始,这一政策突然中断,改为对光伏产业统一执行分布式发电补贴政策,即每度电补贴0.42元人民币。北京市则是在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中,将可再生能源列为一般项,提出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及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5%。支持力度无论是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,还是同历史相比,都大为下降。


四、建议制定专项政策,加大政策支持力度


(一)制定强制性推广措施。在建筑规划法规中,明确在新建筑规划中强制采用BIPV产品,明确建筑立面至少四分之一或等量面积须采用BIPV,或者强制性规定新建筑耗能必须实现10%能源自给。


(二)给予专项投资补贴。对于BIPV这一新兴市场,其产业初期的发展需要政府采取投资补贴政策进行扶持。因此,建议对于新建或改造建筑使用BIPV,项目验收合格后,给予一次性投资补贴,暂定期为5年,第一年每瓦补贴8元,第二年7元,第三年6元,以此类推。


(三)适度减免房产税以刺激需求。由于受益人是建筑物所有者,减免房产税可以刺激业主投资BIPV项目,进一步调动业主的积极性。